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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开始申报

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要求不低于50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作者:中山日报 来源:记者何淼 

  本报讯 2月1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7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该计划申请条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学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企业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方面有具体要求。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文件规定,入选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者可获得20-50万元资金资助。该计划将对在留创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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