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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启动

7月8日前提交过渡资料,已退休等6类情况无需办理过渡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作者:记者 唐益 来源:中山日报

  7月2日,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我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启动。原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教师,将过渡到新的教师职称制度体系。本月8日前,申请人须向所在单位提交职称过渡资料。

  记者了解到,此次过渡范围包括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少年宫、教研教育机构(含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教研、电化教育工作并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未办理中小学职称过渡的在职在岗人员(含改聘在非教师岗位人员、临聘教师和借调到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过渡工作在市镇(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机构领导下,由中小学统一组织办理。申请人须于7月8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职称过渡资料。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小学教师;已转变为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职业中学中取得原中学教师职称的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没有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已办理中小学职称过渡人员以及已按现行职称制度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不需要办理过渡。

  已取得原中小学教师职称但未按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在岗教师,待其取得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办理职称过渡。

  据了解,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了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具体过渡对应关系为:原中学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原取得中学教师职称的,“过渡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中的学段,可根据其在取得职称前教学经历选择初中或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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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看《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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